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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1999-04-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贺劲松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近来个别地方和企业出现挤占、挪用和冒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现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为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必须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要做到公平、透明、合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通知强调,省市两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设立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监督电话,并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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